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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鏘 國立臺南大學數位學習科技系教授兼系主任 臺灣科技藝術教育協會理事長 科技部科學教育實作學門複審委員 中華民國資訊管理學會理事 科技部科教司資教學門 IDOLS SIG 召集人 希拉亞文化協會發起人/監事 臺灣數位學習與內容學會監事 [經歷] 國立臺南大學學務長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經營學院院長 臺灣科技藝術學會副理事長 中華民國數位內容學會常務理事 ISAC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資訊服務協會理事 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理事 財團法人國立臺南大學校務發展文教基金會董事 臺南市數位科技發展學會理事

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

[案例探討 4]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常見的偽造文書 (三)

在李老師的個人財務規劃中,是將執行國科會所獲核定經費,視為個人的重要「所得」之一。然而早年在執行國科會計畫時,是不得編列主持人費的,因此他就把腦筋動用到其他經費預算項目,總之是希望讓這些經費變成自己的存款。



李老師常用的方法之一,係類似上篇謝教授所用的方式。此外,李老師還常情商電腦廠商協助開立假發票;也就是李老師未實際消費,卻請廠商填寫耗材類發票,讓他向國科會核銷經常門費用。他和廠商之間的協議,是每張發票酌收10%到15%不等的「稅金」。



李老師的行為,明顯涉及不法,但他仍以為天衣無縫。李老師愈來愈大膽,後來索性要求其研究生也協助獲取這類發票。某位研究生因為無法承受壓力,更擔心自己也涉及不法,於是向相關機構檢舉。調查結果李老師因此在學術界身敗名裂,並且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林豪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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