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慢跑札記] 跑步 12 公里,再破個人紀錄
上週 ISAC 理監事會議時,經郭老師指點一二,
今天總算再度突破自我,到文德國小跑了十二公里噢,
破了 11/10 的十一公里個人紀錄。
不過,由於今天一開始就立定目標想挑戰操場60圈,
在保守的配速策略下,反而跑得比較慢。
共跑了 87 分鐘,平均速度 8.28 公里。
此外,除非經過充份休息,或者更多重量訓練,
否則這應該已接近個人現階段極限。
因為今天的最後二公里,已經有肌肉筋骨疲憊的感覺了。
總之今天再次挑戰個人極限,真是超級開心的。
看來若要繼續破紀錄,已愈來愈難了 (尤其是個人心理耐性) 呢。
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慢跑札記] 昨晚跑 10 公里
昨晚到文德國小跑操場。
這次時間比較充裕,原本打算一口氣挑戰 12 公里,
但是狀況不佳,配速不理想。
尤其不知是否新買的護膝綁太緊了,
過了九公里,隻腿就出現疲累痠痛感覺。
因此提早收兵。所幸一停止跑步,疲累痠痛的感覺就消失了。
我想還是休息一下比較好。
記錄一下最近個人比較長距離的跑步情況:
(1) 11 公里, 76 分, 2006-11-10
(2) 10 公里, 70 分, 2006-10-31
(3) 10 公里, 75 分, 2006-11-16
(4) 9 公里, 71 分, 2006-9-12
(5) 8 公里, 56 分, 2006-11-11
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慢跑札記] 跑 11 公里.76 分鐘.再度破個人紀錄
為了幫今天在亞職賽裏慘敗的統一隊打氣,
今天到統一夢時代購物中心,趕著週年慶熱潮,
買了一雙 Reebok 慢跑鞋,990 大洋,真便宜。
送給這雙新鞋的見面禮,就是穿著它去跑步,
而且第一次就帶它跑了十一公里。
76 分鐘,時速 8.7 公里,又破了上週的個人紀錄。
最近想了一套簡單的配速策略。
由於文德國小操場一圈 200 公尺,
我以一刻鐘為單位,每 15 分鐘跑 10 圈,時速剛好是 8 公里。
這樣子很好計算,我只要在手錶轉四分之一圈之內,跑完十圈操場即可。
發現這樣子跑起來超級輕鬆的,
實驗結果,連續跑滿一個小時,也完全不會喘,
甚至心跳速度和散步差不多,身體和腿也不會痠痛。
今天汗流得也不多,並且不會口乾舌燥。
(不過,這當然和氣候轉涼、晚上風大有關)
換言之,今天幾乎等速前進,
只有在最後十圈忍不住加速。
這樣的跑法,對於維持續航力與避免受傷,效果真是不錯喲。
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慢跑札記] 一口氣跑十公里
光輝十月的最後一天,晚餐吃了太多披撒,
到文德國小跑操場贖罪。
因為昨晚剛經歷三個多小時的超激版網球大戰,
原本今晚一開始並沒打算跑很多,並且慢慢跑。
沒想到今天操場上的運動百姓特多,
並且陸續有人挑釁,
所以鬥志逐漸被激起來了。
第 21 圈有人與我激烈競速,滿過癮的。
第 39 圈時,興起想再次挑戰九公里的念頭。
第 45 時,決定直接挑戰十公里!
於是破了個人最高紀錄,
十公里跑了 70 分鐘,時速 8.6 公里。
而上次九公里跑了 71 分鐘,所以這次距離與速度都進步了呢。
文德國小晚上九點關大門,
所以最後十圈跑得很趕,並且很刺激。
第 49 圈還衝刺呢。
(第 50 圈必須慢慢跑,紓緩全身。)
跑完並不會有疲累或者痠痛的感覺,
總之身心非常舒暢!!
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運動札記] 體重再創新低 & 連續 30 天運動
經過跑步 4 公里 & 兩個小時的網球後
(包括和陳老師搭檔的兩場比賽)
量出 75.6 公斤的最低瞬間體重!!
而且隔天起床,數字還是只有 76.8 公斤。
這個數字比較準,因為因大量運動失水的因素比較不顯著了。
並且,這也創下連續 30 天運動的個人紀錄噢!
繼續加油,希望從此和 80 公斤告別。
2007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梁文音幫品冠打歌
梁文音為何會忘詞?
因為她唱的是品冠英文新專輯裏的歌,
而且沒太多機會與品冠討論與練習,唉。
這張專輯的製作人馬毓芬擔任評審,
還批評梁文音聲音太膩了呢。
品冠和馬毓芬我都超級喜歡,
但就是覺得對梁文音不大公平啦。
[運動札記] 連續 25 天運動不中斷
居然將近一個月沒記錄運動情況了,
不過,發現已經創下連續 25 天運動不中斷的個人紀錄了。
趕緊補記一下:
9/26(三) 球場跑步 4000 公尺、網球 1.5 小時
9/27(四) 網球 2.5 小時
9/28(五) 球場跑步 3700 公尺
9/29(六) 網球 3 小時
9/30(日) 網球 2.5 小時
10/1(一) 球場跑步 4500 公尺 / 35 分
10/2(二) 網球 3 小時
10/3(三) 網球 2.5 小時
10/4(四) 跑步機 3700 公尺 / 43 分
10/5(五) 跑步機 5500 公尺 / 57 分
10/6(六) 跳繩 500 下、楷梯 600 次、啞鈴 240 下
10/7(日) 跳繩 700 下、楷梯 800 次、啞鈴 280 下
10/8(一) 網球 2 小時
10/9(二) 網球 3.5 小時
10/10(三) 網球 2 小時
10/11(四) 網球 2.5 小時
10/12(五) 球場跑步 6200 公尺 / 47 分
10/13(六) 網球 2.5 小時
10/14(日) 跳繩 600 下、楷梯 600 次、啞鈴 240 下
10/15(一) 跳繩 1200 下、楷梯 1000 次、啞鈴 400 下
10/16(二) 網球 4 小時
10/17(三) 網球 2 小時
10/18(四) 網球 2.5 小時
10/19(五) 跳繩 700 下、楷梯 700 次、啞鈴 280 下
10/20(六) 球場跑步 6000 公尺 / 45 分
2007年10月9日 星期二
當選「最佳評審獎」
公佈鏘鏘榮獲「最佳評審獎」。
哇哈哈 從來不知道有這個獎,而且也不知如何選出來的。
總之,一大早就搭機去台北領獎了。
我要順便去華山市場買阜杭早餐的厚燒餅,耶耶。
體重再創新低!!
今天出現 76.6 公斤的瞬間最低噢!
又破了昨天的 77.4 紀錄!
雖然說,這和今天連打四個小時網球,大量失水有關,
但是我的身體能秤出這樣的數據,
也真夠我開心的了!!
謝謝大家的幫忙!!
總之,短期內若想再次達到或者破這個紀錄,
恐怕有些難度呢! 加油!!
體重創下 15 年來最低紀錄!!
今天出門打網球前,測量體重,感覺有機會破紀錄。
感謝陳老師與阿德,
今天為了配合讓我破紀錄,讓我有被特訓被操的機會!!
打完球再量一次,是 77.4 公斤,
創下 15 年來最低紀錄!!
破了上週二與2004年結婚時,曾經量到的 77.8 公斤瞬間最低紀錄!
並且,打從我二月開始減重至今七個月,
已經減了 16 公斤了 (93 公斤 => 77 公斤) 噢。
距離我 75 公斤的中期目標,
已經一步一步慢慢接近了!!
雖然根據經驗,
最後關頭是愈來愈困難的,
但我還是要繼續努力!!
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達到正常人的體重。 :)
2007年10月6日 星期六
[運動札記] 跳繩 + 階梯運動
星光的開高走低
製作單位一定輕鬆多了
開高走低的黃美珍 評審也對她膩了
還好 魏如昀賴偉銘 最近都有嘗試突破 不然也會被踢一邊
評審最近刻意打壓梁文音的氣勢
不過最後應該還是會給她機會
李繶倩李千娜梁文音
我心目中的三大美女 李繶倩李千娜梁文音
李繶倩已經陣亡了
看來李千娜再過兩三關 製作單位也保不住她了
因為評審們顯然已經聽膩她的唱腔了
因為她很快會被淘汰 然後立刻會被簽走
並且 她和楊宗緯一樣 有媒體炒作點 有機會紅
李繶倩則很可惜
因為台灣市場近年比較不 prefer 這種<音色甜+還算能唱+長得可愛> 的型
如果她在何雨雯之前出現就好了
2007年10月5日 星期五
我的小車 ATOS 開到 18 萬公里了
距離 17 萬公里,大約是五個月。
維修人員的反應是,哇,這麼快。
※ 引述《koong (佛號本聰)》之銘言:
我的小車 (現代 ATOS) 真的很小噢,只有 999 cc.
但是我卻把它當作國光號在開,經常南北長程跑,
累積里程數昨天剛好突破 17 萬公里。
有位原廠維修師父告訴我,
這款車他見過跑最遠的,是 12 萬公里。
所以 17 萬公里真是太神奇了,我應該幫現代 ATOS 代言呢。
我的 ATOS 是 1999 年 六月買的,
即將滿八年。
買的時候是 35 萬元,
八年來它充份發揮功用,克盡職守,
我這部車真是太划算了。 :)
2007年9月30日 星期日
[科技藝術工作坊] Max/MSP 實務教學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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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現今網路通訊發達的時代下,距離被劃除了,當你同時瀏覽著世界各地的即時網路影像時,在時區的邏輯下似乎是達到了某種異時共存的狀態,但實際上這些影像卻是在同一個時間發生,時間的定義在這個時代產生了某種矛盾,但對於時間的捕捉卻是恆久的課題,從繪畫、照相、攝影到現在以數位的媒材去紀錄時間和場域,不同的時代以不同的技術和觀點來詮釋時間,本作品即試圖以「歷時共地」的雙時態呈現另一種時間的觀點,並以非線性的瀏覽方式對應這數位時代的閱讀模式。 作品以環拍方式對西門町做一日24 小時的曠時記錄,重新解構影格次序,將24 小時的時間以360 段序列影像延展排列,拼貼成一環狀的時差影像,再以程式運算技術對影像進行非線性的跳躍播放。時間以二維的方式運行,2592000 的影格壓縮成240 秒的時間場進行再現,呈現「歷時共地」的超現實影像。 在這樣的時場下,是否需要如同現實般的定義一條換日線?真正的時間是無界線的,如果非要界定,這360 條影像皆可為其換日線。 |
Chen,Chin-Chi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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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2007年9月26日 星期三
2007年9月17日 星期一
那麼過度強調慢跑會運動傷害的人
通常是自己不慢跑、甚至根本不運動的。
強調運動傷害,可以是他們不運動的藉口,讓自己安心一些。
我相信注意正確姿勢、建立正確觀念等等,是可以避免運動傷害的。
我們週遭有不少很讚的例子!!
「我是外國人」
其中外國學生也不少 尤其是日本研究生
今天有位日本學生 因為在畫廊打工
辦理工作證時 需要所長用印
她來找我時 說明「我是外國人」
外國人在異鄉自己這樣稱呼 感覺很奇妙
我記得在電視上 看過麻衣和愛紗自己這樣稱呼過
在實際生活上遇到 我覺得也是值得記上一筆的回憶
2007年9月16日 星期日
關於不想寫的簽呈
如果上司要你幫他寫一份非你本意的簽呈
我認為 你當然可以婉轉向他表明自己的想法
但若無效 那麼我建議 只要不違法 就乖乖寫了吧
我的個性 這幾年被磨得差不多了
我的心得 是不要忤逆上司
其實這並非逢迎拍馬
因為上司之所以為上司 必有他的道理
他的想法 也許你不認同 甚至覺得不合理 無法接受
但這並不表示你是對的 他是錯的
總之 忤逆上司 自己受氣 是無效的
在人生中曾經出了這一口氣過過癮 最後也不見得是有意義的
甚至即便你因為做了轉換跑道的打算 也還是不要去忤逆原上司
2007年9月14日 星期五
[慢跑札記] 大雅操場 25 圈.時速 10 公里
明天要到台北開理監事會議,今天先回台中陪媽咪。
傍晚約鏘咪一起到大雅國小運動噢。
早上先到各校現場詢問,大雅各校的開放時間較短:
大雅國小:4:30-6:30p
大雅國中:5-6:30p
大華國中:5-6:30p
大明國小:4:20-6:30p
大雅國小操場一圈確定是 200 公尺,這總算比較好計算了。
今天跑了 25 圈,5000 公尺,總共 31 分鐘。
所以今天的時速是 10 公里/小時。
比前晚在文德的時速快了整整兩公里哩,有點奇怪。
所以我猜,文德國小操場一圈可能不只 200 公尺,
因為無論是從目測,或者實際跑步估算,好像都是這樣。
我有寫信去問了文德國小,不過沒回音說,嗚。
2007年9月13日 星期四
神秘的安娜
安娜~~每次你都這樣呼喚我
這個名字屬於你
每次聽到 總是覺得很好奇
這位女孩 本名應該不叫安娜吧
為何男生呼喚她安娜? 有何意涵?
老實說 我最討厭這種用人名作為歌名的作品
因為根本無法指涉 要剖析其文本時 有種疏離感 因為這種秘密喃喃自語 無從解碼
若要搞神秘 也找個有點氣質的名字吧
2007年9月12日 星期三
[慢跑札記] 文德操場 45 圈.一口氣跑九公里
今天晚餐後,忍不住品嚐了聞名的美味:亞尼克瑞士捲。
而且其實還另外吃了肉粽、南海炒羊肉、美珍香肉乾一小片。
充滿罪惡感,於是加倍運動。
在文德國小操場跑了 45 圈 (9000公尺),一口氣跑九完公里。
如果不是文德九點有門禁,還真想繼續跑呢。
總共 71 分鐘,其實我很少跑超過一小時的說 (因為跑步實在太無聊了)。
經過超過一小時的實測,
我的慢跑速率剛好是每小時 8 公里。
跑完腿真是有點痠,不過有種輕飄飄的感覺噢,
覺得腳步變得好輕噢。
順便記一下最近一週的運動狀況:
(上一篇札記只記錄到 9/4 (二))
9/5 (三):球場跑 40 圈、網球 2 小時
9/6 (三):超級大雨不斷
9/7 (五):文德操場跑 21 圈
9/8 (六):文德操場跑 21 圈
9/9 (日):網球 3 小時、鋤地種菜 1 小時
9/10 (一):球場跑 45圈、網球 1.5小時
9/11 (二):網球 2.5小時
2007年9月4日 星期二
[慢跑札記] 球場跑 50 圈
晚上七點多,全副網球裝備,走向球場。
今天有厲害的生力軍加入噢,
看到喜歡打網球的研究所新生,心情躍躍欲試。
但當我雙腳才剛踏上球場時,忽然下起了大雨。
真是奇幻啊,這片山區。
最近一週每到打球時間,就下起大陣雨。
不過老婆說,都是我害的啦,帶賽了球場。
我想想也是滿有道理的。
只好回宿舍等雨停、等球場消水。
所幸剛好看到誠泰高瑋陳元甲連續全壘打,真是幸運。
然後回球場默默跑步。
跑了 50 圈,大約 5000 公尺,37 分鐘。
希望不要再這麼準時下雨了啦,
要不,重複跑 50 圈實在是有點無聊哩。
對了,明天王建民要搶十七勝噢。
2007年9月3日 星期一
[歲月系列,之三] 停格歲月之當下意義
停格歲月之當下意義
冒煙的磚岩 蹲踞在街角打顫
我們用心詮釋 目睹的姿態
當熱望焚盡 靈魂的枝葉開始閃耀
陽光緩緩地飄呀飄降
瞥見你我各自珍藏的記憶 卻怔怔張望
衣衫漸漸失去水份 然後引喉高揚歌唱
笑語隨風起舞
此刻我能感到歲月 一直在近旁
[幸福晚餐系列,之一] 幸福滿滿的聲音
2007年9月1日 星期六
[慢跑札記] 操場 25 圈.旗津烤小卷好便宜
哇,九月了。
今天到旗津繞一圈,帶兩樣萬三快炒回家配飯,
然後沿海去買好吃便宜的烤小卷。
七隻一百元哩! 你說便不便宜?
共買了十隻,150元。
我們最常買的這家,老板講話很逗趣,
店名好像叫「烤旗園」之類的,算是離市區較遠的一家,
大伙兒以後或許可以去試試。
今晚是週末夜,文德運動人口好像變少了。
而且操場上只有我一個人在跑步,
其他人多半是健走、散步、溜狗。
跑得比較不起勁,慢慢跑完 25 圈,花了 40 分鐘。
不過身心還是相當舒暢。
忽然下起毛毛雨,和今天柯南的劇情呼應噢。
2007年8月31日 星期五
[慢跑札記] 文德操場 30 圈.和年輕人競速
今天清晨雖然未調鬧鐘,居然一點整準時睜開雙眼,
看王建民投了一場好球;
六局無安打、完封紅襪,十六勝登上勝投王,
一整天好心情。
晚上七點半,第二度到文德國小跑步。
今天比昨晚早到,場上運動同胞較多。
一開始就設定 30 圈目標,
以「吸-吸-呼-呼」的調息節奏穩定地跑。
第十九圈時,有位高壯黝黑年輕人加入,看起來是位專業的跑者。
他很快就追上我了。
我嘗試採用和他相同的配速,打算和他齊步跑。
但是發現我的步伐幅度和他差太多了,身高腿長果然影響跑步效率。
因此若要和他相同配速,我的節奏就亂掉了。
所以和他並肩跑了一圈,我就換回原速慢慢跑。
第廿五圈,他又追上來了。
這回我想挑戰自我,
於是改採「吸-呼」的調息節奏,加快步伐。
這次奏效,我輕鬆地和他並肩跑了起來。
並且沒想到並肩跑了兩圈後,這次換他放棄了,
我一下子甩開他,然後領先了大約四分之一圈。
一直到跑完三十圈,他都沒再追上來。
對於我這個再過四個月就滿四十歲的身體,
我還能夠駕馭它,今天開心得不得了。
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慢跑札記] 操場跑 21 圈
又找到一個可以跑步的地方:
鳳山文德國小的操場。
晚上八點,這兒人不多,
而且今晚有徐徐涼風,真讚。
據目測,這個操場好像是 300 公尺的。
我的目標是跑 3000 公尺,
不過狀況不錯,跑了 21 圈,通體順暢。
這大約是 6000 或者 4000 公尺,
因為操場可能是 300 或 200 一圈。
有人知道文德國小操場一圈幾公尺嗎?
21,江泰權的背號,曾經是我的幸運數字。
2007年8月28日 星期二
[歲月系列, 之二] 年輪
[慢跑札記] 雨後跑40圈
今天白天氣候清朗,原以為晚上可以恢復每天打網球的例行運動,
未料傍晚天色烏黑,開始滂沱大雨。
雨後的球場泡在水裏,無法打球,
因此和昨晚一樣,只能跑球場了。
跑了四十圈,總算有是運動了一下。
雨後月色皎潔,跑步時別有興味。
不過還是拜託老天爺,明天別再挑打球時間下雨了。
[鏘鏘新作品] 存在於身體與歲月軌道之間
2007年8月27日 星期一
[北京之行] 金璧輝煌的全聚德烤鴨
[北京之行] 破窗之旅
遊覽車在會車時,左側中段車窗不小心勾到路旁突出的旗幟。
因為正巧碰到強化玻璃最脆弱的角落,
所以整片窗子都碎了: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koong&b=35&f=1717172515&p=326
所幸車窗玻璃有內外兩層,
因此旅客安全無虞。
但是隨著車子開動,碎玻璃開始像下雪般向下掉。
這可不行,會危害其他用路人。
所以師父把車子停下,拿著兩傘手動把碎玻璃都掃下來。
這一幕令全車因爬長城而累垮的團員們都醒過來了。
拿著相機直拍,頻呼比昨天前天的功夫秀雜技秀都還過癮。
這當然是玩笑話,
總之破窗之旅一路平安,我們這團果然鴻福齊天,可喜可賀。
[北京之行] 山坡下的小芧坑
而我們從承德開到秦皇島,則行駛了七個鐘頭,當天下午三點才吃到午飯。
這段路途大多山路,再加上慢速貨車極多,所以一路走走停停。
並且到了某處,就完全定點不動了。
塞車原因,一說是道路維修,一說是前方車禍,總之沒有答案。
困坐車上一整天的團員們,下車四處尋找可以方便之處。
所幸路旁山坡下有個廁所,大家一湧而「下」。
下坡的路,是很不好走的鬆土,而且陡峭。
硬著頭皮走下去的,有人不慎滑倒,但還是勇敢向前。
此時英勇熱心的領隊與陳教授,
自願站在中途接人,因此大家才得以安然下坡。
因此有了這個畫面: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koong&b=35&f=1717172667&p=478
而那間小廁所,是個味道四溢的克難芧坑。
女孩兒們只好撐著傘半遮掩、還一手捏著鼻子,這才順利解放。
雖然過程驚悚,但大家都直呼這是個難得的經驗呢!
2007年8月24日 星期五
秦皇島的天鵝堡廣場
從承德坐了七個鐘頭的車才到秦皇島,
沒想到秦皇島比承德熱鬧多了。
先逛了北戴河的鴿子窩,我們駛向北戴河的其他區域。
我發現北戴河這個區域很熱鬧很好玩,頗適合自由行的玩法。
難怪每天都有一大堆俄羅斯人來旅遊。
事實上,很有商店招牌上,也都標註著俄文。
我們來到石塘路步行街。
這裏有個石塘路市場,主要販售玉器與水產。
除了市場,還有海水浴場呢。
而最吸引我的,是逛逛步行街。
意外的發現,是石塘路市場對面的天鵝堡廣場。
一大片充滿異國情調的建築物,
再加上到處或坐或行的俄羅斯人,
仿佛身處異國呢。
在大夏天裏,這兒還滿涼爽的喲。
而入夜後燈光亮起,整區就變成了熱鬧的大夜市。
真的沒想到,秦皇島還滿好玩的。
在承德倒車過收費站
這大概是此次大陸行印象最深刻的一幕了吧。
走國道從承德前往秦皇島,
經過了一個收費站,前行一段路程後,
路上才赫然出現一個遲來的指標,這條路是通向北京而非秦皇島!
原來剛剛不該過收費站,而應走不收費的另一條叉路!
此時師父 (司機) 做了個決策,
他開始在國道上倒車!
(請您想像一下那個畫面)
最酷的是,當倒回接近收費站時,
居然在國道上迴轉!
接下來,逆向開進收費站!
嘿,此時面對面的對向也有其他車要通過這條收費道哩!
那個一部車對峙一排車的場景,簡直酷斃也逗斃了!
總之最後通過收費站,再經另一次迴車,
終於開上正確的路。
對於這件神奇的經驗,我實在很想問師父,
收費站有沒有退費給他?
北京最大的 Mall 購物中心
昨晚感謝人民大學楊教授的招待,
帶我到金源時代購物中心逛得好開心。
據悉,金源時代購物中心是全亞洲最大的 Mall,
不過高雄夢時代廣場也號稱全亞洲最大。
究竟那個大,改天找數據比較一下。 :)
楊教授招待我在 Maill 裏享用了聞名的三大美食:
老北平炸醬麵、
東來順涮羊肉、
狗不理包子。
太過癮了!
其中老北平炸醬麵就像美食節目曾介紹的,
除了主要麵碗外,還附上好多小碟子裝著配料自己加,
著實好壯觀!
而且兩人再加上拍黃瓜一共才 23 元,
原本我以為會很貴呢!
金源時代購物中心還有好多知名的美食,
下回再來叨擾楊教授,
再來大吃一回!
長城攻頂
今天在居庸關登長城。
超乎想像地高聳陡峻。
攻頂共須經過六站,
大部份人到第二站就受不了停下來了,
全團五十人只有六人攻頂成功。
我是第一個登頂的哩!
上去五十分鐘、下來二十分鐘。
今天的運動量算是足夠了,
晚上吃了餃子宴體重反而減輕,真開心。
今天到了北京五棵松棒球場 (奧運場館)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koong&book=36
圖、文:koong (鏘鏘)
沒想到,我居然真的能夠成功脫隊行動,到了五棵松棒球場,這是奧運場館噢!
而且這是我第一次在大陸搭公交哩,然後從東直門搭地鐵到五棵松,棒球場一走出地鐵站就看到了。
有國際賽在五棵松開打,但我居然買不到票進去哩!有一群球迷在場外抗議,表示公關票發太多,真正球迷都進不去。
倒是此時 (下午四點) 有位中年婦人來到球場,她說是好久前就從網路預約購票,現在要來看六點的日本捷克之戰。她說預售票早就銷售一空了。看來棒球在大陸的市場潛力,似乎是超乎想像。
以前不曾在棒球場看到的,是在入口一整排安全掃描機器,還有裏裏外外站滿了的公安。這些畫面我都拍下來了。對了,還有一群大會工作人員興奮地跑來讓我拍照噢!
雖然無法進入球瑒,但我還是想辦法拍了一些球場與週邊照片。在北京上不了無名,我回台再上傳。
【其它照片】
●延伸閱讀:
◎koong的無名相簿
◎奧運棒球主場館 五棵松棒球場竣工
◎「能省則省」的五棵松棒球場
◎五棵松棒球場的命名由來
鏘鏘@北京帝景豪庭酒店公寓
北京帝景豪庭酒店公寓好讚!
外型就和照片一樣, 像個皇官噢!
http://bj.soufun.com/market/dijinghaoting/dijinghaoting.htm
而且房間超大, 有廿幾坪
有客廳廚房等等
完全的新屋味道,
裝潼就像溫馨的樣品屋!
內部照片如下: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koong&book=35
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免費機場接送
還好老婆提醒 早上趕緊打電話預約
原本規定要三個工作天前預約的
還好我幸運 客服人員願意幫我試試看
並且查詢結果 剛好派車公司還有車子可以排給我
真開心 明天清晨五點到大雅接我
我預約時 離接送時間只剩廿小時哩 沒想到居然成功了 好心情
原本打算在聖帕肆虐下 自己開車去中正機場的
現在有黑頭車來接送我了
2007年8月14日 星期二
[慢跑札記] 大雨後跑球場 42 圈
自從上週四打了一場順手網球後,
就連續大雨無法戶外運動了。
今晚大雨稍歇,趕緊到球場跑步。
跑了 42 圈,大約 4000 公尺。
期盼明晚不要下雨,讓我們可以打球。
因為明天是出國前最後一次打網球機會,
如果再打不到,後天晚上我就得啟程北上,
準備飛北京,廿四半夜才會回台。
北京八天,恐怕難以招架美食誘惑....
就怕半年來的密集運動,會功虧一匱啊!
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和魚夫聊天
昨天找了二十位產官學界專家一起討論,進行可行性分析。
我應邀參加,地點在政大公企中心。
魚夫以動畫公司 CEO 身份出席。
他最近從事的數位電視內容經營與我的研究有關,
所以他坐到我旁邊座位來,我們聊了好多,相談甚歡。
在場貴賓個個來頭不小,都對魚夫相當尊敬,
常在發表高見時提到魚夫的見解。
魚夫對 Web 2.0 的體認之深,令我訝異。
這幾年我一直好奇魚夫從電視上消失,到哪去了?
原來他正在業界、藝術界、學界意氣風發呢!
晚上接到他的 mail,原來他還經營網站社群,真是厲害。
2007年7月29日 星期日
毫無看頭的年度總冠軍終極快樂 PK 賽
一位很讚,另一位實在不大會唱歌。
評審們把其他多位會唱歌並且也很讚的參賽者都陸續淘汰了。
保送不會唱歌的那位,去和他們心目中的第一名高手單挑。
結果不會唱歌的那位,唱得上氣不接下氣,
水準不忍卒睹。
敗得很難看,也真令人同情。
2007年7月18日 星期三
英文有點爛的教授
他原本要學生回答,該 Journal 的 Impact Factor 是多少。
結果他問:「你必須說明一下你這篇 Paper 的 PhotoImpact !!」
學生一時沒搞清楚狀況,
想不出他的行銷論文和影像處理軟體之間的關聯,答不出來。
結果被那位教授臭訓了一頓。
我在現場哩!
很可惜我沒瞬間想出巧妙回應的方式,
只能找另一件事把話題轉開,小小解救一下那位學生。
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
鏘鏘的第一張證照: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主導稽核員
(以前曾考慮去考張中文證照,哇哈哈)
最近要領到第一張了噢:
資訊安全管理主導稽核員
ISMS (ISO 27001) LA
準備考試和通過測驗的過程,真是艱辛。
自從博士班資格考後,我已經十五年沒參加考試了。
這陣子每天壓力都好大,考試當天更是無比緊張。
不過回憶起來,則是充滿成就感的美好噢!
又一個跨領域的奇妙挑戰
遴選鏘鏘擔任造形藝術所所長。
這真是一個非常奇妙的挑戰。
因為一輩子不斷跨領域的我,
這次居然又跨進了藝術領域。
(資訊工程背景的我,以前曾跨進語言學、企業管理、行銷等領域)
對了,「造形」藝術和「造型」藝術不同噢!
(當然,「造型」也是「造形」的一種)
造形藝術是在當代藝術場域中,運用不同媒材與形式表達藝術,
以個人獨特的語彙來詮釋其對藝術的體認,創造具有當代氣息的新藝術風格。
例如裝置藝術、互動藝術、聲音藝術、錄像裝置、雕刻塑形等等,
在南藝都屬於造形藝術範疇。
對於這項新工作,當時很開心,
不過也是相當緊張啦。
希望可以把工作做好。 :)
2007年7月2日 星期一
鏘鏘北海道之今天光光去明治館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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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3日 星期六
藝術家買傢俱
某次在台中的新光三越看到一張床,很喜歡。
她打電話給同樣是藝術家的男朋友:
「我在台中新光三越看到一張喜歡的床,
你有空也去看一下,看看是否要買。」
線索僅只這些。
男藝術家專程從台南驅車到台中看床。
居然真的找到那張床,
而且並沒用照相手機彼此確認,就買了下來。
很奇妙,不是嗎?
女藝術家沒說在哪家床飾店看到哪個型號的床,
男藝術家居然找到了。
我有緣目睹這個過程,
對於他們品味一致與默契之好,覺得十分感動。
學生張嘉穎的畫
那幅畫現在已經升值了五倍噢!! :)
我的重點不在於那幅畫形成的資產累積,
而是學生的成長與躍進!!
有位朋友三年前買了小穎的一幅大尺寸的畫作 (七萬元),
現在的市價已是 50 萬!
雖然藝術家的成就不是依此衡量,
但總是為學生相當高興!!
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最後的叮嚀-關於國科會計畫核銷
我想,對於許多國科會計畫主持人而言,可能都有個共同想法:「這是我的個人研究計畫,是我付出心血爭取來的。我雖然用了不當的程序核銷它們,但我並未影響別人的權益,因為這是國科會本來就要給我的經費。尤其我真的也很認真做研究、執行計畫,所以我的不當核銷並不算傷天害理,頂多只算是小小瑕疵而已。我並不是無度貪心的,例如對於其他像系所預算等等經費,我就必定據實核銷了,因為我知道那是公款,不是『原本就該屬於我的錢』。」
換言之,很多教授的迷思,就是在運用國科會計畫時,「公」與「私」未確切區分而不自知。也許有教授會說:「這原本就是學術界陋習啊!你去查查看,相當多國科會主持人都是這樣核銷經費的,我並非特例。」那麼,這就是大錯特錯的觀念了。這些便宜行事的行為,確實都已觸犯了刑法。國科會計畫來自國家資源,這些都是公款,絕對不是屬於個人的私款,這種「公」與「私」的觀念一定要建立起來。司法制度不容破壞,據實核銷的守法觀念更有賴大家共同遵守啊!
很多教授以為小小不法,不會有人知道。但從這十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到,即使你小心隱瞞,但都是可能有東窗事發的一天。一遭調查,在司法程序裏身心所受煎熬,是無以倫比的痛苦;並且你也可能連累其他相關朋友學生,害他們也觸及刑責。當你核銷不實,不僅最後必須把所有金額繳回,而且還可能被判處更多罰金,甚至有牢獄之災!所以我們叮嚀大家,執行國科會計畫時,經費一定要據實核銷啊!
林豪鏘
[案例探討 10] 國科會計畫核銷勿虛報出差費
案經人檢舉後,由法務部調查局偵辦,柯教授於偵訊中自白供承無訛,且將所詐得之財物全數自動繳回。
本案以詐欺取財罪嫌移送地檢署。其先後多次犯行,時間緊接,手法相同,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為之,為連續犯,本應依法加重其刑。但柯教授於偵查中自白犯罪,所得財物僅為三萬餘元,情節輕微,且已將所詐得之財物全數自動繳回,檢察官念及柯教授一時思慮不周,且未有前科,在偵查期間態度良好,所以願意予以緩起訴機會。否則,若以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柯教授將面對更嚴苛的司法程序與刑責。因此看似小過,但也令柯教授一生留下了污點與遺憾。內心所受折磨,更是不可言喻。各位國科會計畫主持人,不可不慎重據實核銷啊。
林豪鏘
[案例探討 9] 勿以不實耗材單據核報國科會資本門經費
案經地檢署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將鄭教授起訴。鄭教授未依合法程序申請預算,卻利用毋須公開招標僅需議價之程序,卻以碳粉匣與電腦耗材等等項目核銷預算,雖事後深感悔悟,仍須面對國家刑罰,值得國科會計畫主持人引以為戒。
林豪鏘
[案例探討 8] 不可偽製不實之臨時工作人員收據以核銷國科會計畫
賴老師到案後配合態度不佳,一再隱瞞實情,並不斷宣稱自己無不法行為。案經地檢署於依刑法第339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與偽造文書罪,將賴老師提起公訴,曹同學、蔡同學則受緩起訴處份。
賴老師擔任國科會計畫主持人,負責管理因執行計畫所需臨時工作人員之薪資,竟以不法之所有意圖,與曹同學、蔡同學共同犯意聯絡,並偽造不實收據,詐領勞務費用得逞,共計圖利數萬元,故遭地檢署提起公訴,將來則須面臨司法程序甚至刑責,值得各國科會計畫主持人引以為戒啊。
林豪鏘
[案例探討 7] 不可偽用朋友消費的發票核銷國科會計畫
(1) 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
(2)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
(3) 刑法第131條第一項圖利罪。
(4) 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貪污罪。
張教授意圖為自己不法詐取國科會計畫費用,以不實發票偽稱其經常門支出,已達詐取財物的目的,核其所為,該當詐欺取財罪。另張教授為不惜詐取財物,明知並有意地以不實發票交由會計室核銷,並導致不知情之國科會承辦人員陷於錯誤,核其所為,該當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
林豪鏘
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
[案例探討 6] 國科會計畫經費挪用後歸還仍然違法
事實上,邱教授便宜行事,已觸犯刑法。他未經陳同學同意,取得其身份證件,並且自行以陳同學名義刻製其私章,填具單據請領出工讀費用,已觸犯偽造文書與詐欺取財罪。此外,其暫時挪用工讀費用,雖在陳同學回國後,將這筆費用悉數歸還陳同學,但仍涉嫌侵占罪。偽造文書係屬公訴罪,所以即使陳同學不追究,但是罪行仍然存在。因此看似小過,但也令邱教授一生留下了污點與遺憾。
林豪鏘
國科會經費核銷一些規定釋疑
一、耗材物品中的禮品費是否有上限?
國科會無相關標準,只要屬原計畫申請書所列且與計畫執行直接相關者,請依執行機構內部審核程序,於合理之範圍內辦理。不過請注意:有些學校規定,耗材物品不得編列禮品費。
二、行動電話費是否可以報支?
國科會表示,凡與計畫執行直接相關且經內部審核程序申請辦理者,均得於計畫業務費項下報支,惟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建立國際電話費之管理機制。不過事實上,大部份學校規定,國科會計畫不得報支行動電話費。
三、若有其他學生無酬協助該計畫的學生,是否也可以列支「國內研討會報名費」?
基本上須為計畫相關人員才始可核銷,若屬其他特殊協助事由者,請循執行機構內部行政程序核准辦理。不過,許多學校則規定:不得報支。
四、研究人力費、耗材費用合併成業務費;研究人力費不夠時,是否屬於「流用」?
國科會補助項目已簡化成四大項,跨大項者,才有流用問題。業務費提供計畫主持人更大的經費運用彈性,研究人力費屬業務費之細目,無流用問題,但聘僱、薪資認定等,請依學校行政程序辦理。
五、若計畫申請時,認定要參與國際會議地點與實際去的地點不同時,需要申請變更嗎 ?
計畫主持人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因舉辦地點與原申請地點不同時,請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於原核定經費項下列支。
這裏僅就其中五個有趣的問題,就國科會規定、常見問答集、各校核銷辦法,做了一些整理,對於更多常見問題的彙整,請參考:https://nscnt12.nsc.gov.tw/wpr4ap/wpr_tran_all.asp
林豪鏘
何謂緩起訴?
依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及之2之規定,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1年以上3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
為緩起訴前,得命被告在一定期間內遵守下列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林豪鏘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可能觸及「貪污治罪條例」
第4條(罰則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第6條(罰則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一、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者。二、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三、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者。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林豪鏘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可能觸及「侵占罪」
中華民國刑法8分則章節4第三一章「侵占罪」
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6條(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林豪鏘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可能觸及「偽造文書罪」
偽造文書的定義:
文書為一切意思表示紀錄證明,而刑法處罰偽造文書之主旨,乃在於保護文書之實質的真正。故不僅作成文書之名義人須處於虛捏或假冒,即文書之內容亦必出於偽構,始負偽造之責任。
就有形偽造而言,除文書名義人非真正制作人外,是否尚需以文書之內容真實與否,以為犯罪之構成之要件,理論上相當分歧有形式主義與實質主義之分。然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故採實質主義。
偽造文書除身分犯外,以偽造他人之文書為要件:刑法偽造文書罪,除公務員或從事業務之人,就其職務上或業務上所作成之文書為不實之記載,方始構成偽造之罪。其它公私文書,必須無制作權人,利用他人明義制作者,方成立本罪。故如普通人以自己名義所作成之文書,縱其內容記載不實,亦不成立偽造文書罪。
偽造文書罪必須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且以足生損害之虞即可,亦即以偽造之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危險即行成立,並不以實際發生損害之事實為要件,亦 即公眾或他人所受法律保護之利益,因此有遭受損害之虞即是。又所謂損害亦不以有經濟價值為限,如於物之所有人之使用、收益、處分權有所損害,亦屬之。
刑法之偽造文書罪如下:
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2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213條(公文書不實登載罪):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15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16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217條(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第218條(偽造或盜用公印或公印文罪):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林豪鏘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可能觸及「詐欺取財罪」
什麼是詐欺取財罪?詐欺罪之形態,有(一)詐欺取財罪,(二)詐欺得利罪,(三)常業詐欺罪,(四)準詐欺罪。詐欺取財罪,乃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偽之方法欺騙他人,使人確信其為真實,而發生認知錯誤,使將本人或他人之物交付者是。
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所以,在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如果主持人以不實的陳述或單據,讓承辦人員或者主辦該計畫之機構,誤以為主持人已確實完成所有經費支出,而發生認知錯誤,讓支持人不法取得該費用,便是詐欺取財的例子。主持人可能因此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所以不可心存僥倖啊!
林豪鏘
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
[案例探討 5] 切勿以假發票核銷國科會計畫經費
但是學生們壓抑太久了的怒氣終於爆發出來,集體向媒體、教育部、調查局等單位檢舉,表示其涉嫌向廠商索取假發票,持向行政院國科會、教育部詐領研究計畫費。調查局先約談這些研究生到案,接下來檢方率人搜索翁教授住處,並在傳喚其到案說明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其以一百萬元交保。
地檢署除了搜索其住處,還搜索其學校及多家配合虛開發票的科技廠商,查扣一些帳證,調查局並約談十餘名廠商到案,訊後依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嫌移送檢方複訊後飭回。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翁教授有多研究計畫獲得國科會、教育部核准,多年來找研究生當人頭,要求學生到販售零件的商家,以小額金錢購買器材,索取超額發票。為符合採購規定,翁教授要求假發票須開耗材等名目,單張金額須一萬元以下,以規避耗材發票超過一萬元須附估價單的《採購法》規範。
翁教授多年來以這種方式申請十幾件研究案,共涉嫌詐領近三百萬元,這些錢多半用來購買器材,做為私人器具使用。協助他執行計畫的研究生,不但無法支領助理津貼,只能不定時拿到翁教授所給予兩千元到一萬元不等的「獎勵金」。
教育部表示將徹查,若屬實將撤職並追回款項。律師表示,若投訴屬實,翁已觸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翁教授因貪財而誤送自己學術前途,實在得不償失啊!
林豪鏘
[案例探討 4]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常見的偽造文書 (三)
李老師常用的方法之一,係類似上篇謝教授所用的方式。此外,李老師還常情商電腦廠商協助開立假發票;也就是李老師未實際消費,卻請廠商填寫耗材類發票,讓他向國科會核銷經常門費用。他和廠商之間的協議,是每張發票酌收10%到15%不等的「稅金」。
李老師的行為,明顯涉及不法,但他仍以為天衣無縫。李老師愈來愈大膽,後來索性要求其研究生也協助獲取這類發票。某位研究生因為無法承受壓力,更擔心自己也涉及不法,於是向相關機構檢舉。調查結果李老師因此在學術界身敗名裂,並且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林豪鏘
[案例探討 3]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常見的偽造文書 (二)
謝教授和其他許多國科會計畫主持人具有同樣的迷思:「國科會計畫的經費,本來就是給我的。我對它的任何彈性運用,都未侵犯其他人權益,所以也不算犯錯」。所以劉教授有種常見的核銷方式:事實上想購買甲物,但他會透過中信標向某熟識的廠商下單,訂單中條列的則是金額較高的乙物;劉教授請廠商實際出貨甲物,自己則「賺取」其間的價差。
謝教授覺得這樣並不算傷天害理,所以長期如此進行核銷。但他萬萬沒想到,該廠商在某次其他公家機關的標案裏涉及不法,檢調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意外查到案外案,於是謝教授也因此遭受法辦命運。
謝教授所犯,除了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等等刑責外,還包括違反採購法、圖利廠商等等不法行為。但是他在調查過程中極力隱瞞實情,配合態度不佳,於是被檢察官起訴,目前仍在訴訟過程中。這個案例,我們應該常常用來警惕自己啊!
林豪鏘
[案例探討 2-2] 切勿偽造核銷單據
但是劉教授錯了。
經過若干年,聲望如日中天的劉教授,接受推薦參加院長遴選,成為呼聲最高的候選人。未料在此關鍵時刻,有人到調查局與國科會檢舉,表示劉教授曾以「假單據」核銷國科會計畫研究經費。經調查局逐一比對單據,並傳喚大量相關證人,確定劉教授具有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等罪嫌,予以移送法辦。劉教授不僅因此在遴選結果中痛失寶座,並且接下來,還要面對一連串充滿痛苦煎熬的司法過程,實在悔不當初啊!
劉教授明顯觸犯偽造文書罪行。此外更令他難堪的是,當初曾幫他填寫空白單據的學生與助理們,由於曾被告知登載內容並不符現實卻仍為之,所以雖無具體犯意,但畢竟也是觸法了。劉教授難以面對這些學生與助理,因此羞愧無法自容。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千萬勿以過小而為之,絕對不可偽造單據。此外,即使是協助別人填寫單據,若是內容不實,也是可能觸及偽造文書罪的,不可不慎!
林豪鏘
2007年6月10日 星期日
[案例探討 2]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常見的偽造文書
郭教授把主要心力都投入在研究工作上,而執行計畫時卻常常忘了一些行政程序與細節。因此,即便是確實有經費支出,他卻常忘了索取單據,或者取得的並非有效單據 (例如未填寫機關抬頭、統一編號、未列明細、未蓋店家印章、日期不對等等),甚至常忘了單據放到哪兒去了。
因此,每到接近結案時期,他就發現經費核銷不完了。因為有大量單據被會計單位退回來,並且手邊的單據總額也無法核銷整個計畫經費。
所以郭教授急了,就去向其他資深教授請益,經費核銷不完怎麼辦。資深教授很大方地傳授他一招秘訣:去向影印店、文具行索取一些空白收據,回來找不同人用不同筆跡填寫。因為這些店家是免開發票的,所以可以填寫單據而不必開發票。
於是郭教授開開心心地照辦,每年都這樣把計畫核銷完畢了。
郭教授認為,他雖然用了一些「事後製造」的單據,但事實上他投入的總研究經費也確實達到核銷金額,因此「老天有眼」,他「問心無愧」。但事實上,郭教授的行為是否正確?他是否觸法?我們在下篇文章中探討一下。
林豪鏘
[案例探討 1-3] 計畫核銷時切勿觸犯詐欺罪
檢察官認為,劉老師所犯,主要為詐欺取財之罪。尤其劉老師核銷的單據,導致不知情之國科會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以為各該計畫之人事費用係由出具領據之人取得,而未要求劉老師繳回人事費用,因此觸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此外,至於調查局移送意旨認為被告涉有造文書罪嫌云云,經地檢署傳訊證人證實,均表示劉老師曾告知借用其等名義作為核銷經費之用,故劉老師於各領據填寫證人等之姓名及蓋用印章,即非未獲名義人同意擅自為之,所為自與偽造文書罪嫌有間。
最後,檢察官念及劉老師一時思慮不周,且未有前科,在調查期間態度良好,雖無犯意但坦誠認罪,所以願意予以緩起訴機會,但必須繳回數十萬元的工讀經費總額。這對劉老師而言,已是不幸中的大幸。因此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執行國科會計畫切記確實遵守規定、必須據實核銷啊!
在這個案例中,出現了「偽造文書罪」、「詐欺罪」、「侵占罪」、「緩起訴」等名詞,我們將在接下來的一些系列文章中簡單介紹一下。
林豪鏘
[案例探討 1-2] 國科會計畫經費必須據實核銷
然而,不當行為終將東窗事發。
劉老師因故得罪了一位老師,於是該老師散彈式地,將劉老師的歷年國科會計畫向調查局檢舉 (這是一直很令人遺憾的陋習,不少老師的計畫核銷單據都有瑕疵)。經調查局詳盡仔細逐一單據調查,果然找到其中具有可能經費運用不當、核銷不實的問題。所以,調查局以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本案件移送地檢署。
接下來,我們要分析一下劉老師所犯罪行,以及其心路歷程。
林豪鏘
[案例探討 1] 國科會計畫核銷時是否可能觸法?
劉老師的經費運用與核銷方法,是否有錯?是否觸法?請大家思考一下,我們在下篇文章中將進行探討。
林豪鏘
2007年6月8日 星期五
執行國科會計畫應確實遵守核銷規定
許多老師在執行國科會計畫時,往往有個迷思:「這個計畫是我辛苦撰寫計畫書、經過嚴格的審查才通過的。所以我對計畫經費的使用方法,應該具有自由運用的權利;只要是對研究、對計畫有幫助,在核銷方式上可以自己增加彈性,甚至便宜行事。」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國科會的計畫經費,來自國家編列的公有資源,所以所有的經費核銷,都必須確實遵守法規進行,千萬不可心存僥倖。
計畫主持人以為便宜行事、彈性核銷經費並未傷天害理,只是小錯;但事實上,這些行為往往已觸犯刑法,嚴重者若以貪汙治罪條例論處,將面對一生後悔莫及的刑責。尤其司法調查過程中,受調查人可能遭受的身心打擊,將令人痛苦不堪。所以,老師們執行國科會計畫時,切記必須確實遵守核銷程序。因此接下來,我們將在本版陸續刊登一些文章,宣導計畫經費必須確實遵守核銷規定,以期建立相關觀念。
我們也會介紹一些國科會不當核銷的案例。不過這些案例都是杜撰虛構的,主要在於警惕與宣導效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林豪鏘
2007年6月5日 星期二
五月打了 26 次 網球
五月裏我總共打了 26 次網球,每次三個鐘頭。
換言之,這個月裏,我只有五天沒打球哩。
這實在是難得的個人紀錄,
因為除了作息行程必須配合以外,老天也得賞臉。
(雖然說,有幾次我們是在雨中打球,哇哈哈)
六月起,恐怕就不容易了。
梅雨加上颱風季,能打一天算一天。
總之我很珍惜這些能自在打球的日子,
更開心能有健康的身體與生活方式。
尤其感謝陪我打球的好友們!! :)
2007年6月3日 星期日
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旋轉南台灣:一種溫度,多重向度
題目:旋轉南台灣:一種溫度,多重向度
摘要:本文介紹在此次研討會中,由國立台南藝術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邀請參展的六件作品,其中包括了三件錄像裝置、二件數位輸出、一件傳輸藝術。這六件作品是:(1) 軌跡 (林育聖):使用拼格的方式來製造「動態」影像。某一種「暈眩」感是這件作品最想傳達出來的部分,它希望激起觀者強烈的身體感,一種從現實世界脫逸,但卻沒有方向、沒有目的,甚至在來不及思考的當下再度被拋擲回現實世界的種種先於意識的感官活動。(2) 東和五金 (蘇育賢):在第一個層次上,作者是以私密作為基本策略來遭遇現實,讓知覺本身作為溝通的工具。在第二個層面,透過質感、姿態以及氣氛上的掌握讓慾望無法理所當然指涉現實。(3) 閱讀與可辨識 (陳信源):我們不論身在何處,對於店家的認知與辨識,不再完全依賴店家招牌上所書寫的文字,取而代之的是,連鎖店的統一顏色與商標,或是特有的裝置。(4) 漫 (曾鈺涓 & 李家祥):探討在訊息充斥的數位環境中,人類面對壯碩無盡的訊息洪流,無意識間接收訊息,並有意識的對訊息的產生之焦慮感狀態。現場參與者之影像被攝並再現於螢幕中之虛擬世界。以手電筒為搜尋概念之隱喻。當模糊影像不斷飛入,形成多層次的影像圖層與聲音呈現,此混雜的訊息閱讀過程,所呈現的感知是模糊與不可知的混雜之不確定感。(5) 那光譜如同小小點 (駱麗真 & 張耘之):如曼陀羅般中心放射的光芒,如巴洛克般繁複堆疊出的視覺迷幻,在開場的童音漸漸沒入電音之後,一起為這快轉的萬花筒,擊掌演出。(6) 幸福晚餐系列 (林豪鏘):作者記錄著回宿舍時,沿途期盼老婆準備的晚餐,那種幸福滿滿的感覺。本作品以老婆準備晚餐的聲音作為輸入控制源,隨機並且巧妙地勾勒出沿途景緻的輪廓,並且將物體色彩做了不斷的置換,因而產生一種奇幻的效果。由烹調聲音控制而產生的音樂,一樣有種在搖晃視覺裏充滿期盼的感受。於是,對於幸福晚餐的期待,紛紛化成了音符;眼前的畫面,也都因此有了節奏。
媒體無限─台澳新媒體藝術論壇
●策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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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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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5月28日(星期一)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教學研究大樓十樓 國際會議廳
時間活動內容
8:30~9:30報 到
9:30~10:00開幕&長官與貴賓致詞
10:00~10:50專題演講:形塑台澳新媒體藝術─談2007台澳新媒體藝術展覽
演講人:Prof. Eleanor Gates-Stuart/ ANU/ Head, Centre for New Media Arts
引言人:林珮淳/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教授
10:50~11:40專題演講:跨領域時代裡的台灣媒體藝術發展
演講人:王俊傑/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美術系/ 2006台北雙年展策展人
引言人:石瑞仁/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 關渡美術館館長
12:00~13:30展覽開幕暨茶敍
13:30~15:00論文/創作發表A: 新媒體的多重向度
主持人:許素朱/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 藝術與科技中心主任
發表人:
1. Alistair Riddell/ 國立澳大利亞大學/ 新媒體研究中心教授:
“以肢體控制聲音取樣-使用Wii的互動技術“
2. Tom Gedeon/ 國立澳大利亞大學/ 工程暨資訊學院教授:
“以穩定淘汰演算法與人工智慧創作”
3. 林豪鏘/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 資訊長,副教授:
“旋轉南台灣:一種溫度,多重向度”
15:00~15:20中場休息時間
15:20~16:50論文/創作發表B:當動漫遇到新媒體
主持人:Jayne Pilling/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客座教授、
陳賢錫/ 國立台南藝術大學/ 音像動畫研究所所長
發表人:
1. Lucien Leon/ 國立澳大利亞大學/ 新媒體研究中心教授:
“政治卡通與電子媒體:從印刷到新媒體的工具轉換”
2. Tracey Benson/ 國立澳大利亞大學/ 新媒體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
“線上媒體”
3. 石昌杰/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主任:
從插畫到動畫─以「微笑的魚」為例”
96年5月29日(星期二)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教學研究大樓十樓 國際會議廳
時間活動內容
9:00~9:50專題演講:從社會歷史觀點論電腦科技對台灣藝術教育的影響
演講人:林伯賢/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工藝設計學系主任
引言人:葉劉天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設計學院院長
10:00~10:50專題演講:多樣化與跨平台之新媒體教育在台灣─ 現況與前景
演講人:陳儒修/ 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
引言人:徐道義/ 世新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學系主任
11:00~12:30論文/創作發表C:Research Theory: Film & Cinemedia
主持人:張世豪/ 崑山科技大學/創意媒體學院院長
發表人:
1. Prof. Cathie Summerhayes/ ANU/ Centre for New Media Arts & Film Studies:
“The Cinematic In New Media Art”
2. 廖金鳳/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電影學系主任:
“數位媒體趨勢中的學生電影創作”
3. 陳志誠/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美術學系主任:
“影像創作實踐視域之驗明”
12:30~13:30午 餐
13:30~15:00論文/創作發表D:Video and Process - exploring perception and awareness
主持人:Prof. Eleanor Gates-Stuart ANU/ Head/ Centre for New Media Arts
發表人:
1. Christopher Fulham/國立澳大利亞大學/新媒體研究中心教授:
“藝術家講座-藝術創作經驗分享”
2. Jason Nelson/格里菲斯大學/博士候選人:
“談詩意機械、古怪玩意和網路藝術濾器 - Jason Nelson的藝術家講座
3. 陶亞倫/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科技藝術研究所教授:
出口?找尋逃逸的路徑”
15:00~15:20中場休息時間
15:20~16:50論文/創作發表E:Interactive and live performance
主持人:黃元慶/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造形所所長
發表人:
1. Joanne Jakovich/ 國立雪梨大學/博士候選人:
“談創作元素的契合:藝術、空間和城市”
2. Sarah Jane Pell/意迪斯柯文大學博士,西澳大利亞藝術家:
“藝術家講座 - 談於Boom展出的作品”
3. 林珮淳/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教授:
“數位時代女性創作觀念與形塑空間之探討 - 以台灣女性藝術為例”
16:50~17:00閉 幕
18:30~迎賓酒會Welcome Party (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與會澳洲外賓名單(依出場順序)
Eleanor Gates-Stuart、Alistair Riddell、Tom Gedeon、Lucien Leon、Tracey Benson、Cathie Summerhayes、
Christopher Fulham、Jason Nelson、Joanne Jakovich、Sarah Jane Pell
林珮淳、王俊傑、石瑞仁、許素朱、林豪鏘 、陳賢錫、石昌杰、林伯賢、 葉劉天增、陳儒修、徐道義、張世豪、 廖金鳳、陶亞倫、陳志誠、黃元慶
參展作品簡介─ Boom!快速與凝結新媒體的交互作用
http://ma.ntua.edu.tw/maa/NewMediaArts/fair_twartist.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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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Hao-Chi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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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鏘鏘的第一個藝術聯展) Boom!快速與凝結新媒體的交互作用
●策展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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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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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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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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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澳洲外賓名單(依字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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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台灣貴賓名單(依筆劃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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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9日 星期三
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鏘鏘居然當選候補理事 (中華民國資訊管理學會)
中華民國資訊管理學會第十屆理事當選名單
職務 | 姓名 | 得票數 |
理事 | 黃明達 | 133 |
理事 | 陳鴻基 | 111 |
理事 | 蕭瑞祥 | 98 |
理事 | 梁定澎 | 97 |
理事 | 林宜隆 | 80 |
理事 | 林東清 | 79 |
理事 | 李有仁 | 67 |
理事 | 施東河 | 65 |
理事 | 王存國 |